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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9:42:28
協議離婚手續如下: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訴訟離婚手續如下: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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