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3:41:37
房屋租售中介實施的詐騙。1、采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將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買房者將購房保證金、首付款、購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賬戶,由他們“代為保管”,利用辦理購房手續的時間差,從事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獲取中短期收益。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運作方式一旦出現問題,最終會導致資金鏈斷裂造成損失。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最后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從中非法獲利。3、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產抵押給銀行,然后冒用購房人的身份證件,將銀行發放的貸款占為己有。4、公布虛假房屋租賃、銷售信息,與客戶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騙取客戶中介費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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