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1:57:48
農村建房超出審批面積,是不予審批通過的,需要重新調整面積;如果是在前幾年,土地確權以前已經建房,需按照標準交一定的費用,有償使用超出部分的面積;另外,對于總面積嚴重超標的,對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處理。超出面積收費標準。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費用。2、超出20-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標準收取。1、超出標準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一、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標準。1.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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