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32:39
(一)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如意外事件導致殘疾而失去勞動能力,或陷入長期失業的狀態,以至生活困難,無法再支付子女撫養費。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請求免除或暫時免除支付子女撫養費。需要提供: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如失業登記等。(二)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收入明顯下降一般是指收入同比下降率在10%左右。即當收入明顯下降,按協定或判定的原數額支付,已經超出現月收入的30%,可以請求減少支付子女撫養費。需要提供:收入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三)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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