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33:13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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