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48:58
一、持表決權10%以上股東,可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情形有哪些。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3)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4)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一條。二、公司解散訴訟法院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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