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50:15
一、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1、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并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3、向人民法院起訴。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4、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二、醫療糾紛處理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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