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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31:58
法律分析:1、 新增房屋“居住權”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居住權是獨立于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外、新增的第三種屬性??梢岳斫鉃閱渭兘o居住人設置的1個物權類型。帶有居住權的房子原則上無償設立、不能出租,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2、住宅70年到期后自動續期,費用待定根據2021年新規,住宅70年產權到期后,可以自動續期,不需要手動提出申請。這解決了很多人擔心產權到期之后的問題。但需要說明的是,續期費用目前尚沒有明細出臺。其次商辦40年產權到期后是否可續期,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所以購買商辦一定要注意土地剩余年限。3、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根據民法典規定,任何物權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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