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6:36:12
法律分析: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方式。如果選擇的是協議離婚,那只能在夫妻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而訴訟離婚的話,就比較靈活。既可以在戶籍地,也可以在居住地辦理。起訴方要在居住小區物業或街道辦事處開具對方的經常居住證明,才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