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1:22:39
量刑必須以犯罪事實為根據。量刑,又稱刑罰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刑事法律,在認定犯罪的基礎上,確定對犯罪人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判處多重刑罰,并決定所判刑罰是否立即執行的刑事司法活動。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數罪并罰、緩刑等。量刑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客體是犯罪人,性質是刑事司法活動。一、緩期執行是什么;緩刑的全稱未“暫緩量刑”,一般也可以稱為“緩量刑”,它指的是針對觸犯刑法律例,經法定程序確認確實已構成犯罪、應該要受刑罰處罰的犯罪人,一般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暫時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一般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指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犯罪人進行考察,并依據犯罪人在考驗期間內的實際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該刑罰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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