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2:02:33
法律分析: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有利于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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