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0:05:55
法律分析: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但是不進行實際執行。(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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