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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3:31:58
法律分析:再審申請的立案時間是三個月之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二百零四條 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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