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2:39:49
試用期合同有效性及試用期與正式合同的區別:只簽試用期合同無效,勞動合同應包括試用期,試用期通過后無需再簽新合同。試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區別包括:概念上區分、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工資較低、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公司需發現問題方可辭退,而正式員工需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不能隨意辭退,以及試用期辭退無補償金,正式工辭退通常有補償金。法律分析;一、只簽試用期合同有效嗎。1、只簽試用期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通過后公司不需要再簽訂新的合同。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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