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1:56:21
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章的內容是什么。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章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該條規章了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幾種情形。二、簽勞動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一)普通員工簽訂注意事項。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薪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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