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1:47:52
律師分析。如果是因為單位降低原有勞動條件的情況下,個人提出不續簽的,單位需要根據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在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有勞動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提出不續簽的,則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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