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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0:44:36
沒有離婚證能再領結婚證,只要當事人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證和離婚調解書的法律效果一樣,都可證明雙方已經解除夫妻關系。當事人辦理再婚手續時,帶著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離婚證或判決書到任意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即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想了解一下對于不離婚能再領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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