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0:48:00
根據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 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4、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500 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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