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2:49:21
法律分析:基地是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所以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法律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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