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3:52:57
律師解析。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一年多的,羈押的期限超出法律規定的羈押期限,羈押一年多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梢陨暾垏屹r償的情形。1、偵查機關違反《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非法對公民采取強制措施的,或者采取的強制措施超出范圍的。2、偵查機關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提起公訴或者判決當事人無罪的。3、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后,經再審后改判無罪的,但原判決已經執行的。4、偵查機關對偵查過程中存在刑訊逼供的情形等?!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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