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7:22:30
同等責任是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責任類型。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責任分為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全部責任及無責任。同等責任是指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相同。根據《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全責,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若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也有過錯,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此處也即機動車方承擔更多賠償責任,非機動車方少承擔)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此規定可為霸道條款,也即無過錯責任賠償,無責也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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