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4 18:19:11
法律分析:退稅具體條件如下:1、年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2、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3、因終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半個各種稅前扣除的。5、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6、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者未組合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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