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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4 18:19:36
法律分析。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書。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3、有關的財產證明。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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