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3:48:00
法律分析:購房簽不簽前期物業合同都可以。房屋買賣合同是與開發商進行的交易,物業服務合同是當事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行為,是兩個獨立的行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業主公約,業主公約是認可開發商招標選定的前期物業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前期物業由開發商選擇并簽署物業管理合同。購房人在購買房產之前,開發商應告知物業管理事項。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不用購房人簽字,購房人簽不簽這個協議,不影響物業管理合同的執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指物業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就前期物業管理階段雙方的權利義務所達成的協議,是物業服務企業被授權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的依據。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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