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5 09:33:24
(一)申報工傷事故;1、企業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2、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時間可延長到30日。3、工傷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沒有可能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的,可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職工提出申請。4、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須經企業簽字后報送;如果企業不簽字,工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直接報送。(二)認定工傷;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和職工的工傷待遇申請后,應進行調查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0日。2、認定工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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