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5 10:35:41
鞋類商品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的范圍是:確因質量原因出現脫膠、掉跟、斷線等情況,經銷者應當免費給予修理,修理期限為七天,確需送外地及生產廠家修理的,修理期限為30天。如按期未能修復的,應當允許調換,無同型號時,應予以退貨。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產品標準要求。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銷售者應履行的義務。(一)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定的,不得銷售目錄所列產品。(二)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三)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一律不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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