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5 10:10:04
律師解析。1.應由戶主雙方各自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2.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合并戶口本,并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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