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4 19:36:16
法律分析。申請勞動仲裁不要錢。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在區縣勞動局)申請。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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