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4 19:48:36
法律分析:樓板間的管道漏水責任劃分,要根據是否進行過拆改、是否在保修期內、是否是屬于樓體的公共設施等情況來綜合考察,具體來說,有如下幾種情況:1、滲水管道屬于樓體公共設施且在房屋建筑質量保修期內滲水的管道屬于樓體的公共管道(如連接樓上樓下的主上下水管道等),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發生滲漏,由房屋的建設單位(開發商)責成建筑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造成的房屋所有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損失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質量問題的責任方追償。2、滲水管道屬于樓體的公共設施且超過房屋質保期物業利用業主交納的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對損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維修及賠償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3、非公共管道設施滲漏且超過保修期,由造成滲漏的房主承擔維修及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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