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00:15:42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免征額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一、個人所得稅如何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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