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1 13:22:46
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辦法。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承擔違約責任。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