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1 07:13:26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是否為自訴案件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1、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履行判決情節嚴重的,權利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執行法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通過公訴程序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2、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1)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