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1 08:06:31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無權處分孩子的財產。從監護人的處分權來分析,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其處分財產的行為只能有利于未成年人,離婚夫妻想要分割孩子名下財產,這是不利于孩子的合法權益的,因此是不能分割的。夫妻離婚后,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繼續以孩子法定監護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財產,直至其成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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