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10:06:02
交付房屋質量有問題購房者維權可以與開發商先行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房屋質量問題不能修復或經修復仍不能達到約定質量標準的,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開發商賠償相應的損失?!痉梢罁?;《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睹穹ǖ洹返谖灏倭龡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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