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09:41:59
第一、;注冊人自己使用的權利。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完整的使用權。首先,注冊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標局核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其注冊商標,任何他人不得干涉。其次,注冊人有權對其注冊商標進行廣告宣傳,也可以利用其注冊商標進行廣告宣傳。最后,除非注冊人因違反商標法被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或者因有效期屆滿超過寬展期沒有續展被商標局注銷商標,任何他人不得剝奪注冊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也不得強令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許可他人使用。第二、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獨占的、排他的使用權,即未經注冊人的許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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