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10:54:01
1.新生兒上戶需要異地辦理,申請人可向派出所戶籍室遞交申請材料。2.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戶主憑相關證明向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3.超過12個月以上的嬰兒,由父母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新生兒上戶需要在一個月內辦理,申請人可向派出所提供相關材料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兒上戶需在一個月內辦理,提供相關證明向派出所申報。法律分析;一、新生兒上戶異地辦理。1、新生兒上戶需要異地辦理的,由新生兒的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申請人將相關申請材料就近遞交至派出所戶籍室;戶籍民警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無需函調的,受理登記,之后可以將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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