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1 03:21:35
執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沒有確定權利義務關系承受人;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法院作出中止執行裁定后,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即是當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履行義務的條件時(應有新的證據證明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隨時可向法院提出申請恢復執行程序。法律依據:《民訴法》第256條,《民訴法解釋》第466條總結。1、申請執行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2、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后請求中止執行的。3、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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