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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4 19:48:21
法律分析。實習生需要辦離職手續。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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