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3 05:04:02
子女有贍養老人義務的法律規定如下:1、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2、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3、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子女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包括如下:1、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所。對于老人生活的住所環境不能太差,老人自己有房子的,子女不能侵占,不能擅自改變房產名字。如果房子需要維修的,子女有維修的義務。2、不能要求老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老人就應該是安享晚年的,子女不能要求老人干重活,力所能及的可以適當做,就當是鍛煉身體。3、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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