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1 16:02:08
開設賭場罪從犯的認定及適用緩刑條件。根據我國刑法,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開設賭場罪的從犯通常指在賭場中擔任次要或輔助角色的人員。緩刑適用條件包括適用刑種、犯罪情節較輕、悔罪表現、無再犯罪危險及對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累犯和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根據刑法規定,開設賭場罪從犯可在符合條件時適用緩刑。法律分析;一、開設賭場罪從犯的認定。我國刑法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開設賭場罪的從犯,一般是指在開設賭場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賭場,收取費用等人員。二、緩刑的條件;1、適用刑種的條件;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