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1 13:39:10
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兩種人: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說,在犯罪集團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動中,受他人的指使實施了某種犯罪行為,但沒有達到罪惡重大和情節特別嚴重的程度。這種人雖然也是共同犯罪行為的實施者,但其地位從屬于主犯,所起的作用屬于次要的。具體表現為:在犯罪集團或其他共同犯罪中,對主犯的犯罪意圖表示贊成、附和、服從,聽從主犯的領導、指揮,沒有參與有關犯罪的決策和謀劃。在實施具體犯罪中,在主犯的組織、指揮下進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動,情節較輕。這種從犯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對整個犯罪結果的發生,只起次要的作用。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為共同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提供物質或者精神的幫助,輔助犯罪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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