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3 13:40:33
法律分析:1、具有符合《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第二款但書規定可能性的,經申請人說明可能準予初步審定的。2、在報紙、雜志、期刊、新聞刊物等特殊商品上申請注冊含有國名、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需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期刊出版許可證》等。3、具有符合《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可能性的,經申請人說明可能準予初步審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為顏色組合商標或者聲音商標并且據申請文件尚不足以確認其具有顯著特征,經申請人再行補充使用證據說明其經過長期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后,可能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包含非顯著部分并且因此不應予以初步審定,經申請人修正后可能準予初步審定的。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