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3 13:15:29
律師解析。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向受訴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和主張。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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