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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9 07:30:08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下來前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原工資福利待遇按月發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法律依據?!豆kU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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