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6 06:38:25
合法調崗需征得員工同意。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若惡意單方面變更工作崗位,勞動者有權拒絕。變更勞動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表達,文本由雙方各持一份。法律分析;1、公司主動與在哺乳期內的員工商量調崗,并得到同意就不犯法。就其調整工作崗位的性質來說,屬于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而在一般情況下,對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調一致,并通過書面形式表示出來,進行變更。如果用人單位惡意在未與勞動者協商的情況下,單方面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變更,是不可以的,勞動者有權就其變更拒絕。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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