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9 18:39:53
法律分析。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函原、復印件;2、原土地出讓合同復印件。3、上交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證明復印件;4、提供土地評估報告;5、規劃辦審定的航測地形圖的紅線圖原件。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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