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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8 23:18:07
法律分析:辦理收養公證,應該要提供被收養人的本人戶口簿、個人的身份證和近期免冠照片。還應該要提交收養申請書、收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以及復印件、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收養人與送養人簽訂的書面收養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h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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