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01:19:28
民政局離婚當天不能離。辦理離婚需要本人親自到場,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申請后有30天的冷靜期,雙方可申請撤回。如無撤回,31-60天可領取離婚證。如在60天內撤回,離婚不生效。一般情況下,當天可辦理離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登記,發離婚證。但2021年實行離婚冷靜期,不可當天辦理。夫妻感情破裂可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解決。法律分析;到民政局離婚當天不能離。辦理登記離婚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需要攜帶的資料有。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