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7 11:34:31
法律分析。被索賄如果獲得不正當利益的有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拘匈V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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