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4 11:35:28
在以下情況出現時,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2、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因其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而不負刑事責任,但司法機關在未弄清行為人的年齡和實際責任能力前曾對其羈押的,行為人不能請求賠償。3、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理事責任的人曾被羈押的,國家不予賠償。4、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法律規定的其他免除國家賠償的情況。
查看詳情